江蘇沿江八市環保執法啟動 曝光問題逐一核查
記者從江蘇省環保廳今天下午召開的發布會上獲悉,江蘇將于4月24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沿江八市共抓大保護交叉互查環保聯合執法專項行動。
江蘇省環保廳副廳長陳志鵬介紹,本次專項行動主要針對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揚州、鎮江、泰州市及所轄縣(市、區)固定污染源,重點檢查沿江八市群眾反映強烈、媒體持續關注、污染排放嚴重、整治推進滯后的環境問題突出的重點園區及企業。
主要檢查八個方面內容:一是群眾和媒體反映情況。對群眾舉報和新聞媒體反映的環境問題及有關線索進行調查核實,調查反映的環境問題是否屬實,前期是否已對環境問題進行查處。二是園區配套基礎設施運行管理情況。檢查園區配套的污水處理廠、集中供熱和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是否正常運轉、達標排放,是否存在暗管偷排、未經處理直排等環境違法問題。三是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檢查企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批建不符等環境違法問題。四是排污許可證制度落實情況。檢查已發放排污許可證的15個行業持證排污和按證排污情況,是否存在無證非法排污等環境違法問題。五是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建設運行以及達標排放情況。檢查是否按環評和審批要求建設污染防治設施,是否存在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超標排污等環境違法問題。六是自動監測監控設施安裝、聯網及運行情況。檢查自動監測監控設施能否反映企業真實排污情況,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篡改、偽造自動監測監控數據、干擾自動監測監控設施運行等環境違法問題。七是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檢查是否存在未按規定申報登記、未經審批擅自處置利用、非法轉移處置和填埋等環境違法問題。八是前期通報環境問題的處理處罰以及整改落實情況。檢查發現和通報的環境問題是否處理處罰到位,企業環境問題是否整改落實到位。
專項行動采取交叉互查和省級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兩個階段進行。一是交叉互查階段(4月24日-5月13日),由沿江八市環保、公安負責抽調本轄區業務骨干組成檢查組異地開展檢查。檢查期間,省里為每個檢查組安排1-2名省級媒體記者隨行,對專項行動進行宣傳報道和問題曝光。二是省級督查階段(5月14日-5月23日),由省環保廳8個駐市環境監察室對本轄區開展省級督查,省環保廳、公安廳領導將帶隊對問題突出地區開展重點抽查,督查交辦環境問題查處、整改落實情況。